close

    立法院10月25日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第8條修正案,增訂學生不受霸凌行為侵害,授權中央教育行政主管機關(教育部)訂定霸凌行為防制機制等相

關事項的準則,對於霸凌防治機制、處理程序及其他應行注意事項等作規範,以保障學生身體自主權、人格發展權及學習權,確保教育核心價值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inn0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